根据《青岛市实施住房“以旧换新”促进住房领域消费工作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步骤的通知》要求,根据相关部门提报的材料,现对我市住房“以旧换新”结果(第一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9日
受理时间:9:00—17:30(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532-85933936。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日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cxjsj1/cxjsj35/202512/t20251202_1038929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