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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上饶市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12-27 18:31:30 本文标签:企业资质 上饶市 建筑业 年度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赣建办文〔2024〕11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制定《关于开展上饶市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饶建发〔2024〕52号),部署开展2024年度上饶市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资质动态核查的企业合计268家,其中建筑业企业233家,监理企业35家。

重点核查建筑业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装备等内容;监理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注册监理工程师、职称人员)等内容。

本次检查结果为:

1.合格企业合计138家,其中合格建筑业企业118家,合格监理企业20家企业;

2.不合格企业合计130家,其中不合格建筑业企业115家,不合格监理企业15家企业。

二、主要问题

(一)企业资产不足。少数企业存在未提供财务报表或注册资金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情况。

(二)企业主要人员不足。部分企业取得相关资质后,相对应的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等人员数量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甚至某些专业无相关专业注册人员。

(三)少数企业不配合核查。少数企业接到核查通知后,不配合企业所在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的核查,也不提供相关材料。

三、处理意见

对本次资质动态核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我局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自发文之日起三个月为限。整改完成后,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由企业所在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报送我局建筑监管科。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新的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人:建筑监管科王恩维

联系电话:0793-8223190

附件:1.2024年度上饶市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建筑业企业名单

2.2024年度上饶市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监理企业名单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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