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甘肃峰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三十条规定,决定对甘肃峰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证书编号:D362002899)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zjj.lanzhou.gov.cn/art/2024/10/11/art_16292_139734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