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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住建局关于未超60周岁但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作为资质申报的有效人员(新设立、增项、延续等)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5-12-27 18:55:08 本文标签:铜仁 延续 设立 新设 有效 

温馨提示

依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2025年3月24日更新),第59条关于退休人员能否用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的答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三十八条第5款,“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即日起,未超60周岁但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作为资质申报的有效人员(新设立、增项、延续等)。

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日

 

原文地址:http://trsjs.trs.gov.cn/gzdt_500582/bmdt/202504/t20250402_873269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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