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以及《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湘城建〔2024〕98号),经审查,同意株洲渌口中燃城镇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延期),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准予许可(延期)的燃气经营企业名称:株洲渌口中燃城镇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湘202502120001G。
企业注册登记地址: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大市场168号。
企业法定代表人:梁田。
经营类别:瓶装燃气经营企业。
经营区域:渌口区淦田镇、朱亭镇、古岳峰镇。
发证部门名称:株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证日期:2025年3月11日。
许可证有效期限:2025年3月11日至2028年3月1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延期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
通讯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新华西路1101号房地产大厦604办公室(412000)。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28686098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zjj.zhuzhou.gov.cn//c13825/20250314/i233102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