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拟受理侨香村10栋6D住房权利人变更的申请,如相关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深圳市住房保障署。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深圳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将受理该业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为申请人办理权利人变更手续。
序号 | 被继承人 | 被继承的政策性住房 | 继承人 |
1 | 张淑琴(****2441) | 福田区侨香村10栋6D | 陈序东(****2433) (继承该政策性住房50%份额)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附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群众服务工作室),联系电话:88631666。
深圳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s://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01022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