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建许公告字〔2025〕56号
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15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4〕13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审批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函〔2024〕100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庄金峰等41人考核申请和李佩峰等6人延期复核申请,共计47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考核)人员汇总表(41人)
附件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延期复核)人员汇总表(6人)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s://zjj.sxxz.gov.cn/gsgg/202511/t20251120_414581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