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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阜阳市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8 01:12:13 本文标签:阜阳市 建筑业 开展 企业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4年度阜阳市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将对阜阳市建筑业企业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抽查方式

结合信用评价等级结果情况,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阜阳市城乡建设局本年度审批的建筑业企业按比例进行抽查,共抽查4家企业的7项资质。

1.安徽省宇顺铁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2.安徽正鸿钢结构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3.安徽兰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4.安徽皖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二、抽查内容

1.注册执业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和社保及有技术装备要求的资质等是否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

2.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

3.阜阳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基本信息是否完善;

4.安徽城乡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平台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月报报表报送情况;

5.是否有违反《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行为。

三、抽查时间和形式

2024年6月17日至6月24日。

各建筑业企业逐项认真填写《阜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附件),《核查表》与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归还)、技术负责人、建造师的社保清单装订成册于6月24日前报送至市建管处发展科(颍州中路建设大厦10楼)。我局将结合阜阳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进行核查。

四、结果处理

1.抽查合格的企业将予以网上公布;

2.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将通报批评,责令企业整改,整改期限为自通报之日起3个月内,整改期内不予受理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申请,不能承揽不合格资质项对应的新工程,取消企业参与评优评先资格。整改完毕后进行复查,整改复查仍不合格,将予以网上公布,并按程序依法撤回企业资质证书。

五、抽查纪律要求

1.各企业要应认真对照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以及建筑市场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完善阜阳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2.被查企业在抽查过程中,不得有违规、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行为。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直接认定为抽查不合格。因虚假材料导致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引发纠纷的,由企业及其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阜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阜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wps [130.5 KB]

 

原文地址:https://cxjsj.fy.gov.cn/content/detail/666bade288668801778b45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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