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定书送达公告
经桂林市象山房产管理处多次催收,以下承租户仍拖欠租金未缴,现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之约定,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之规定,本局对下述58户承租户下达《公共租赁住房行政处理决定书》,现予以公告送达。
附件:送达行政决定书明细表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9日
送达行政决定书明细表.xlsx
原文地址:https://zj.guilin.gov.cn/dtzx/tzgg/202507/t20250709_288329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