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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满洲里公积金对冲直连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8 03:17:49 本文标签:满洲里 公积金 办理 对冲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成果,我中心在原有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基础上进行系统升级,打破地域限制,拓宽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受益群体,与满洲里公积金实现对冲直连,方便两地职工业务办理,实现跨地域、跨系统协同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我中心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冲还对方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

一、业务说明

1、满洲里对冲业务采用线下业务部窗口受理。

2、呼伦贝尔市中心缴存职工在满洲里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从扣款银行卡中偿还应还本金、利息、罚息的合计金额,含提前结清还款金额,将在扣款数据生成后的下月月初从其个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应扣金额。每月扣款会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提取人。

4、代扣方式为差额扣款方式,单户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10元。(例:每月银行卡还款2000.00元,公积金账户不足2000.00元时,有多少将对冲提取多少,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10元。)

5、支持提取借款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签订对冲协议。(需在贷款地维护同户籍关系)

6、签订满洲里公积金对冲时提取人公积金账户必须是正常状态。

二、所需要件

1、申请人本人签订对冲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及中、农、工、建、四大银行银行I类卡到业务部窗口办理。(原件)

2、夫妻双方在市中心缴存签订对冲的,需提供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原件及中、农、工、建、四大银行银行I类卡到业务部窗口办理。

3、同户籍子女、父母在市中心缴存签订对冲的,需提供同户籍子女、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同户籍户口簿或身份关系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具体提取规则及相关规定以协议为准。

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09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zjj.hlbe.gov.cn/News/show/1269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