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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太原市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各类保护对象资源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8 04:23:40 本文标签:太原市 老城区 老街区 面向 

根据山西省住建厅《关于印发〈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建设函〔2025〕911号)要求,我市将全面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为摸清各类保护对象资源底数,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各类保护对象资源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城区、卫所、驿城、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调查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四)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五)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也可纳入调查范围。

二、征集要求

为确保征集到的线索真实有效,并为后续的保护和研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请在提供线索时尽可能包含以下信息:

1.详细位置(如XX县(市、区)XX街道XX路段、XX社区周边等);

2.历史背景、形成年代及主要特色(如历史事件发生地、传统产业聚集区、独特建筑风格等);

3.历史遗存现状情况,周边环境情况等照片、文字资料;

4.相关历史文献、照片、口述资料等佐证材料;

5.线索提供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核实沟通)。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

四、参与方式

邮箱提交:将线索材料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老城区老街区线索+线索名称。

邮箱及联系方式: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箱tyzjjcsfzk@163.com,联系电话0351-5625648。

五、其它说明

(一)线索提供者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得虚构或伪造信息。

(二)线索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将严格保密,仅用于专项调查工作。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s://zjj.taiyuan.gov.cn/gggs/20251119/30267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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