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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废止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8 05:38:11 本文标签:行政处罚 深圳市 建设局 裁量权 住房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行使我市住房和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我局于2025年5月21日印发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深建规〔2025〕10号),自2025年6月10日起施行。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我局近年来印发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10份文件(详见附件)予以废止。废止文件自2025年6月10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6月10日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docx

 

原文地址:https://zjj.sz.gov.cn/xxgk/zcfgs/zcfg/content/post_12221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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