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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8 08:10:45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商品住宅 青岛市 建设局 进一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经评估,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延长《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青建规字〔2020〕8号)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至2030年8月11日。登记号为QDCR-2025-0140002。

附件: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pdf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6日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cxjsj1/cxjsj35/202508/t20250819_100588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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