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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住建局关于贵池区天一一茗茶馆内装修工程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5-12-28 09:40:19 本文标签:建设工程 贵池区 装修工 通知书 抽查 

贵池区天一一茗茶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的贵池区天一一茗茶馆内装修工程(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德邻广场商业楼205-209、211;建筑面积:1443㎡;建筑高度:22.8m;建筑层数:地上5层;使用性质:休闲餐饮;备案凭证文号:池建消竣备〔2024〕40号)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经检查:该工程不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竣工图与施工图材料表不一致。

2.I轴防火门顺位器失效,无法正常关闭。

3.E/1轴处室外疏散楼梯间有阻挡,且2m范围内不应有其他门窗洞口。

4.排烟机室内不应有非消防配电柜,穿墙管线封堵不严。

5.配餐间内对楼梯窗户未封堵。

6.办公室平面布局与设计图纸不符,且室内穿墙管线封堵不严。

7.防火门流向单位非本工程。

8.墙板装修采用非防火材料泡沫胶粘合。

9.大厅出口转角处未设应急疏散指示标识。

10.配餐间内使用了天然气,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

11.消火栓箱门开关损坏。

12.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缺市电检测线路,部分应急照明线缆未穿金属管,室外疏散楼梯缺应急照明灯。

13.强弱电线缆不应共桥架敷设。

14.喷淋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

15.消防配电箱进线电缆型号与设计图纸不符,且缺进线开关断路器。

16.消防水管、部分消防电缆、排烟风管未提供型式检验报告;消防水管、防排烟风管未提供壁厚进场复试报告;室内使用的B1级墙板未提供燃烧性能进场复试报告。

17. 未提供乙级防火门、窗帘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建设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上述问题及类似情况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整改完成后,应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印章)

2024年7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s://zjw.chizhou.gov.cn/OpennessContent/show/1625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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