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天一一茗茶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的贵池区天一一茗茶馆内装修工程(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德邻广场商业楼205-209、211;建筑面积:1443㎡;建筑高度:22.8m;建筑层数:地上5层;使用性质:休闲餐饮;备案凭证文号:池建消竣备〔2024〕40号)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经检查:该工程不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竣工图与施工图材料表不一致。
2.I轴防火门顺位器失效,无法正常关闭。
3.E/1轴处室外疏散楼梯间有阻挡,且2m范围内不应有其他门窗洞口。
4.排烟机室内不应有非消防配电柜,穿墙管线封堵不严。
5.配餐间内对楼梯窗户未封堵。
6.办公室平面布局与设计图纸不符,且室内穿墙管线封堵不严。
7.防火门流向单位非本工程。
8.墙板装修采用非防火材料泡沫胶粘合。
9.大厅出口转角处未设应急疏散指示标识。
10.配餐间内使用了天然气,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
11.消火栓箱门开关损坏。
12.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缺市电检测线路,部分应急照明线缆未穿金属管,室外疏散楼梯缺应急照明灯。
13.强弱电线缆不应共桥架敷设。
14.喷淋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
15.消防配电箱进线电缆型号与设计图纸不符,且缺进线开关断路器。
16.消防水管、部分消防电缆、排烟风管未提供型式检验报告;消防水管、防排烟风管未提供壁厚进场复试报告;室内使用的B1级墙板未提供燃烧性能进场复试报告。
17. 未提供乙级防火门、窗帘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建设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上述问题及类似情况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整改完成后,应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印章)
2024年7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s://zjw.chizhou.gov.cn/OpennessContent/show/162510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