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若干举措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55号)。
2.《市住建局关于实施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通知》(芜市建〔2021〕47号)。
二、实施机构: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办件类型:
承诺件
四、受理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五、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使用经审批的“规划方案”代替) ;
2.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使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认可的“土地成交确认书”代替);
3.图纸审查合格证书(可使用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基础工程“施工图纸审查意见”代替) ;
4.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
5.施工许可证承诺书(系统内下载模板);
六、网办深度:
四级标准
七、到现场次数:
0
八、服务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1.受理:窗口人员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接提出受理意见,由申请人补正修改后予以受理。
2.审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4.办结:出具基础工程承诺制施工许可证。
十、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一、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十二、办公地点: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芜湖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十三、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2963152
2.监督电话:0553-3838048
原文地址:https://zjw.wuhu.gov.cn/xwzx/jzsc/xszwxx/886654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