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审告〔2025〕221号
黄冈市城投兴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监督办法》(鄂建文〔2019〕23号)、《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厅头〔2023〕608号)等规定,我厅启动了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经核实,你单位现有条件不满足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标准要求,经限期整改仍不满足要求。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等相关规定,我厅拟依法撤回你单位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的行政许可。
你单位可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交书面陈述或申辩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s://zjt.hubei.gov.cn/zfxxgk/fdzdgknr/xkfw/xzxkjg/cxjd/202506/t20250617_569461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