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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住建局 关于责令内蒙古兰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 8家建筑业企业改正违法行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8 13:19:47 本文标签:呼和浩特市 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 内蒙古 

内蒙古兰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固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燚嘉建筑有限公司、内蒙古腾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韬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福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鼎丽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联旭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依法对内蒙古兰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经核查,有8家建筑业企业核查结果为不合格(附件1),现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公告如下:

一、限期整改要求

(一)企业在取得建筑业资质证书后,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应满足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二)企业主要人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四)有关企业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和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五)限期改正时间为自《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二、整改材料

(一)整改报告;

(二)整改后的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三、报送资料

内蒙古兰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建筑业企业应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行整改,及时按照核查材料清单(附件2)报送整改材料。如未在规定改正时间内提交整改材料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8家)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

 

原文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wgk_91/tzgg/202509/t20250901_1927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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