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及江西省住建厅《关于明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1〕26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广信区环灵山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农村教育培训综合服务中心”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见附件),现予公布。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zjj.zgsr.gov.cn/zjj/gsgg/202412/2ccaf3cb2e7f4982ab84353e990d618f.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