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科字〔2024〕228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9号)《关于开展建设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晋建科字〔2016〕227号)《关于做好建设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晋建科字〔2017〕236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盾构隧道下穿既有铁路建筑群及线路群关键技术研究”等110项成果(见附件)准予登记,现予以统一发布。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成果持有单位及主要完成人员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5日
(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s://zjt.shanxi.gov.cn/zwgk/gztz/202412/t20241226_972885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