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2018〕1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结合我省实际,省造价管理总站编制了《2018年第一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经商相关部门同意,现予发布。
附件:1.《2018年第一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说明
2.《2018年第一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zwgk/fgwj/201805/t20180521_8791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