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JX2025-06-0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泰安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泮河治理工程、泰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备用管网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8万元,招标人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泰安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泮河治理工程、泰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备用管网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泰安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泮河治理工程、泰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备用管网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泰安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泮河治理工程、泰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备用管网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鲁财库〔2007〕32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或分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如分支机构(分所)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出具的唯一权书,且总公司(总所)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6月23日08时30分到2025年6月25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来人获取。须携带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锦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6月3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锦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16号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锦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万达广场7号楼
联 系 人: 刘经理
电 话:0538-5078811
十、公告媒体: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原文地址:https://tajs.taian.gov.cn/art/2025/6/22/art_45135_1031032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