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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再次发布监督执法通信服务费项目的比选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8 16:10:59 本文标签:服务费 北京 再次 发布 

为保证监督执法通信服务费项目顺利开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完成相关工作。我站已于2025年5月27日发布《关于监督执法通信服务费项目的比选通知》,因报名单位不多于1家,现重新发布比选通知,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监督执法通信服务费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47名监督执法人员采用集团入网方式提供“移动监督执法”优惠套餐和5G数据通信服务。每名用户配置1个固定的(移动、联通、电信或其它通信运营商)手机号码,并在项目服务周期内提供满足要求的合规性移动终端的使用权。

(二)项目需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至2027年6月,北京市通州区。

2.满足的服务标准要求

每月通信服务套餐内容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国内主叫通话时长不低于1600分钟的;

(2)国内5G通用网络流量不低于80GB;

(3)国内接听免费;

(4)月套餐资费不高于220元;

(5)超出套餐部分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主叫通话时长0.15元/分钟、网络流量3元/GB、短信0.1元/条。

3.其他要求

签订合同后,能够在支付费用前,提供等价的通讯服务费增值税发票,且在项目服务周期内,应免费办理变更号码使用人员等相关业务。

三、项目完成时间:2027年7月1日前。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24.81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壹佰陆拾元整),超出预算的报价无效。

五、参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北京)”信用报告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比选参选函、授权委托书各一份(加盖公章);

(二)有效法人资格证明一份(加盖公章);

(三)报价单;

(四)商务部分证明文件(2022年6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项目拟投入人员等);

(五)技术部分证明文件(质量控制措施、项目实施方案、进度保障措施、保密措施、应急预案、相关承诺等)。

七、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14时之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二)递交文件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2号楼,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八、比选组织流程:

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小组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附件:1.比选参选函.doc

2.比选评分表.xlsx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2025年6月24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10-55597652)

 

原文地址: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zwdt/743671787/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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