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 第五条第三款: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现安徽金水桥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改扩建项目工程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解除施工合同。我局决定对该项目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41372202409130104)作废。
特此公告。
安徽宿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2024年11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s://zjj.ahsz.gov.cn/zwzx/gsgg/19513508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