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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住建厅关于谭文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鲁建罚字〔2025〕105号

发布日期:2025-12-28 19:27:28 本文标签:行政处罚 决定书 山东 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谭文斌

2024年12月6日,济南市槐荫区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施工现场发生1起物体打击类型事故,造成1人死亡。政府批复同意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你作为该项目施工单位山东权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未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接到事故报告后,你未在法定时限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事故,存在迟报行为。上述违法事实由《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槐荫南辛庄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项目“12·6”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济槐政字〔2025〕7号)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本机关向你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鲁建罚告字〔2025〕86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3700000217538项“一般”裁量阶次,本机关决定对你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鲁建安A(2023)8008472]6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5/8/4/art_242706_10348444.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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