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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声明作废(2025-35陈晓宁)

发布日期:2025-12-28 19:53:04 本文标签:天津市 不动产 产权证 登记证 证书 

天津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35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津(2017)空港经济区不动产证明第2000539号

陈晓宁

所有权

空港经济区天津港保税区环河东路6号荣泰广场2,3号楼-3-23,28-611

公告单位: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

2025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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