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恩施州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按照湖北省住建厅《“加强物业服务管理 共同缔造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恩施州《“深化共同缔造 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全州各县市围绕建成一批服务优良、管理规范、环境宜居、特点鲜明、群众满意的“美好家园”小区,组织开展“美好家园”活动。2024年9月,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对各县市住建局初评结果进行复核,并择优评选恩施市清江新城一期南北小区等10个州级“美好家园”小区。
现对10个获评州级“美好家园”小区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在公示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对所在住宅小区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县(市)物业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恩施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10月8日
原文地址:http://zjw.enshi.gov.cn/gsgg/202410/t20241012_162234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