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建保〔2024〕252号
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规范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保障城市工薪收入群体和城市需要引进人才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北海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如有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我局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38号建设大厦(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10室,邮编:536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bhfcj@126.com。
征求意见期限:15天,自2024年11月22日始至12月6日止;联系人及电话:黄成,0779-2034422。
特此通告
附件:北海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4年11月21日
文件下载:附件.北海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tzgg_54/t1932374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