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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关于返还隆盛苑项目工程质量履约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8 23:25:07 本文标签:物业管理 管理中心 工程质量 盐城市 

2018年10月20日隆盛苑业主代表申请维修资金维修B区1#商办楼屋面及公共部位工程,由盐城市新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维修,根据合同约定,留存质量履约金11056元,质保期限为5年。现该项目保修期已满,依据相关规定,申请返还该工程质量履约金,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相关责任主体持书面材料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按流程向盐城市新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拨付工程质量履约金。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亭湖区住建局:89918662;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81611233

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cxjsj.yancheng.gov.cn/art/2024/11/19/art_2317_4256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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