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的规定,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就《呼伦贝尔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14点30分
地点:呼伦贝尔市河东建设大厦1525室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代表条件及听证会代表确定方式
户口在呼伦贝尔市,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在呼伦贝尔市设立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10人,由个人、单位、组织自愿报名的市民代表及企事业单位代表构成,报名时应当说明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如报名人数超出本公告确定的人数,持同类意见的申请人可以自行协商推荐听证代表人,协商推荐确有困难的,采取抽签方式产生,抽签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告知听证代表人。
三、 申请方式
凡符合听证会代表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邮箱报送《听证会报名表》的方式报名。报名时公民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证明,并提供代表本单位参加听证代表(仅限1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单位介绍信。请申请人将申请信息于2024年9月19日前报送至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宣科邮箱。2024年9月20日在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布最终的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联系人:刘明舒
联系电话:0470-8110817
邮箱:hlbezjjfgk@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
2.《听证代表意见表》
3.《呼伦贝尔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原文地址:http://zjj.hlbe.gov.cn/News/show/126527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