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宁德市住建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宁建筑〔2024〕19号等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9 01:23:56 本文标签:宁德市 财政局 废止 建筑 

各县(市、区)住建局、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废止《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财政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建筑〔2024〕19号)以及《关于优化调整建筑业十条措施财政奖补资金实施细则部分内容的通知》(宁建筑〔2025〕16号)。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xxgkzl/zc/qtzdgkwj/202511/t20251125_2420571.htm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