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摸清各地市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精神,解决好我区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不断满足居民刚性需求,区住建厅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库中抽取三家符合条件的编制单位,邀请相关处室进行现场比选,将比选结果提交厅务会研究审定后确定了全区保障性住房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单位。我厅督促指导编制单位深入各地市,对保障性住房现状、建设需求、建设标准及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开展摸底调研,目前已完成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林芝市和阿里地区的实地调研,其他两个市预计4月底前完成。待调研工作完成后根据调研情况起草调研报告,为做好我区保障性住房发展专项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下一步,区住建厅将按照此次规划编制情况,督促指导各地市做好项目储备,积极推动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一步稳定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预期,补齐保障性住房建设短板,健全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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