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泰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你单位进行资质动态核查,请按照《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函〔2014〕159号)提供相关资料,于2024年12月6日前报送我局。逾期未报送,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联系人:马逸为 电话:0955-7067699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www.nxzw.gov.cn/zwgk/bmxxgkml/szfhcxjsj/fdzdgknr_49631/qyzzsc/202411/t20241127_474048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