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昌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遂委人办〔2022〕7 号)文件及操作细则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属地审核,县科技局及相关部门联合审核,确定2023年度企业科技拟奖励清单(第二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1日(共3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结束前,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县科技局高新与成果科,
联系人:周方平;联系电话:8529381;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古院气象大楼三楼。
遂昌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8日
原文地址:http://www.suichang.gov.cn/art/2025/4/8/art_1229425524_549304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