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征集青岛市城市建设档案专家的通知》要求,按照单位推荐申报、审查评定等程序,确定了第一批青岛市城市建设档案专家(详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0日,公示意见材料受理邮箱:cjdag@qd.shandong.cn。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材料反馈至我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4日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cxjsj1/cxjsj35/202408/t20240814_817985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