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第五条,现瑞盛·新城壹品展销中心项目,因施工单位变更,我部门决定瑞盛·新城壹品展销中心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编号:34138814111101S09(补)〉作废。
特此公告。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规划建设部
2024年11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s://zjj.ahsz.gov.cn/zwzx/gsgg/1951446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