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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4号《关于支持私家车业主自建自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12-29 08:47:34 本文标签:六盘水市 城乡建设 四次会议 电动汽车 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第24号提案的答复

杨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私家车业主自建自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组织涉及部门认真研究分析,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规划已投入使用小区的新能源车专用停车区域,支持和帮助业主完善自建自用手续和充电设施;将新建停车位的电源和通道纳入工程项目审批强制标准,杜绝飞线充电”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按照《贵州省能源局等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报装业务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小区前期电源及通道规划,按照“每个停车位不低于7kW,对新建住宅和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原则上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并配建不低于10%停车比例的充电设施”,对小区的供配电设施开展验收工作。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协同配合符合安装条件的业主申报安装个人充电桩。“十四五”以来新建成充电桩4030个,增幅268.48%。截至2025年6月30日,全市已累计建成充电站185个,换电站5个,累计建成充电桩5531个,其中公用桩3836个,私人桩1695个。2025年1-6月累计建成充电桩518个(公用桩476个,私人桩42),为省下达任务数650个的79.69%。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科学布局、安全便捷的充电网络,充电设施初步实现充电站“乡镇全覆盖”,按照每个充电桩每天运营8小时测算,全市现有充电设施(公用桩)能有效保障350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二、关于“新建住宅小区在供电系统设计时,应根据小区规模合理预留必要的新能源汽车供电负荷,配套建设相应供电设备”的建议

我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改能源规〔2022〕5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 〔2017〕45号)等文件精神和规定,严格执行“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建的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将相关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住宅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施工图时,应对充电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的要求,积极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三、关于“合理规划,科学布局老旧小区的充电设施,确保充电设施的安全运行及合理收费”的建议

为解决老旧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安全运行和合理收费等问题,供电部门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报装业务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减充电桩报装资料,使用“配电负荷监控APP”等手段,在保证小区设施安全的前提下,满足用户的报装需求。针对不满足报装条件的小区,供电设施配变产权为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提出解决方案;产权为用户的,由产权单位提出解决方案,并实施改造。同时为用户设备改造无偿提供技术支持,加大客户资产接收力度,逐步解决存量小区报装充电桩受限问题。对中心城区的帝都新城小区、领翔国际小区、九洞村小区、钢城花园小区烂尾楼区域等无法满足居民充电需求的问题小区提出来解决建议。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改能源规〔2022〕5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 〔2017〕45号)《省能源局、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能源局电力〔2023〕43号)等文件精神,指导县区做好规划,合理布局,积极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中心城区及乡镇的建设进度和覆盖率,进一步满足公众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求。二是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六进一上”(进机关、进小区、进公共服务区、进园区、进人口集聚区、进景区、上高速)要求,推动各区域充电桩建设,提高覆盖面以满足个人和各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三是协调供电部门做好小区等供电基设施建设,做好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的审查、验收等工作。四是联合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供电部门等,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收费的管理,确保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合理收费。

最后,再次感谢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你们进一步的指导和帮助。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陈瑶;联系电话:15519820718)

 

原文地址:http://zjj.gzlps.gov.cn/bmxxgk/zfxxgk/fdzdgknr/jytabl/202508/t20250815_88470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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