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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襄住新罚字〔2025〕第26号)

发布日期:2025-12-29 10:08:54 本文标签:城市更新 行政处罚 襄阳 住房 案件 

案件名称

襄阳市襄昆燃气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案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住新罚字〔2025〕第26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襄阳市襄昆燃气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

身份证号码

91420607075451658G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肖**

违法事实

2025年3月,襄阳市襄昆燃气有限公司将燃气卖给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赵**用于经营,经市住新局调查核实,该行为违反相关规定,且经督促未纠正。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项:“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及《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二)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襄阳市襄昆燃气有限公司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整改到位。并作出以下处罚:处1万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8月11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20600MB1B903199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yda/202508/t20250812_38579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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