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秋冬季是重污染天气高发期,也是施工扬尘污染管控重点期。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十四五”收官之年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约束性指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攻坚时间
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管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以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防尘措施,推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档升级。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扬尘治理责任,扬尘治理不达标被行政处罚的项目取消自治区、市文明工地评选资格,违法主体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一是全市所有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100%”措施:
1.建筑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率达到100%;
2.建筑外脚手架挂设密目式安全网率达到100%;
3.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车辆冲洗设施设置率达到100%;
4.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砂石、水泥等)入库入池率达到100%;
5.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非主要道路、堆土及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处等,采取固化、绿化、覆盖等措施落实率达到100%。
二是各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采取各项控制措施。
1.每天加强喷淋、洒水等降尘抑尘措施;
2.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每天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3.及时清理清运建筑垃圾;
4.对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处理,土方采用湿土法作业;
5.施工工地安排保洁人员,每天定时冲洗进出路面;
6.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二)规范扬尘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管理
对建筑施工工地开展扬尘噪音在线监测设备情况大排查,建立清单台账,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扬尘噪音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应当在24小时内修复。对擅自破坏、损坏、拆除、闲置扬尘在线监控设备的一律进行处罚。
(三)强化冬季停工工地的扬尘控制
冬季停工期间,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要设专人负责,做好场地保洁、裸土苫盖等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严格落实各项抑尘措施,停止土石方工程施工。
三、工作要求
(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秋冬季不同时段大气污染特点,紧盯集中攻坚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切实做到部署到位、排查到位、整治到位。要结合辖区在建工程情况制定秋冬季巡查计划,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保持扬尘防治监管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扬尘防治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二)务必强化监管责任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要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做好攻坚行动各项要求。要提高认识,采取超常规举措,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好巡查、监督职能,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头,重点复查辖区内建筑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扬尘防治制度体系是否建立,扬尘整治标准和措施是否落实,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集中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好建筑施工现场各项扬尘防治要求。
(三)务必严格督查巡查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要建立执行督查巡查机制,采取加密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等方式,监督辖区各在建项目落实各项防治举措。主要领导要对攻坚行动亲自安排部署,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密切配合,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四)务必强化约谈问责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要严格落实约谈问责制度,对于自治区、市大气污染督察组督查、日常巡查发现施工期间不落实扬尘治理“六个100%”措施的项目,要实行动态扣分,约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通报2次以上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移交处罚。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zjj.qinzhou.gov.cn/zfxxgk/fdzdgknr/wjtz/t2618135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