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科〔2024〕4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科技与设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建办科〔2025〕1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广绿色建材应用的通知》(漳建材〔2025〕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定于7月中旬开展2025年第二季度全市勘察设计质量及建筑节能线下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2025年7月中旬,对全市房屋建筑工程预验收项目(办理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随机抽查。
二、检查内容
(一)市场行为
1.对设计单位在项目建设全过程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设计单位需要到场服务的环节包括:图纸交底、试打桩、选桩会议、桩基验收(验槽)、基础验收、结构验收、初步验收、竣工验收、专项验收(绿建)和事故处理等,相关设计人员到场服务应有签到记录。
2.对受检项目设计单位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业务进行检查,现场核查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资格等。
3.检查各地关于《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漳建设函〔2024〕35号)文件的落实情况。
(二)工程质量
1.对设计文件涉及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无障碍设施”等专项设计进行检查,现场核查项目施工内业资料和工程实体,核实是否符合规范并按图施工。
2.对绿色建材使用清单中的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情况进行审查,设计图纸是否明确绿色建材应用具体比例、是否按图纸设计要求使用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是否达到65%,并现场核查项目施工内业资料和工程实体,核实相关数据是否真实。
(三)主管部门规范履职
在勘察设计及建筑节能管理方面,检查主管部门加强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以及对设计和审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开展勘察设计图审质量检查情况以及绿色建筑专项查验及推广绿色建材应用的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人员安排
本次检查设4个检查小组,各小组设1名组长负责协调本组检查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检查小组
1.检查地区:芗城区、龙文区、长泰区、台商投资区
2.检查组成员
组 长:陈英信
成 员:专家3人
联络员:李忆瑶,15073154852
(二)第二检查小组
1.检查地区:龙海区、漳浦县、漳州开发区、古雷开发区
2.检查组成员
组 长:张文键
成 员:专家3人
联络员:蔡俊滨,15006053900
(三)第三检查小组
1.检查地区: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常山开发区
2.检查组成员
组 长:林武光
成 员:专家3人
联络员:钟秀霞,15605966009
(四)第四检查小组
1.检查地区: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漳州高新区
2.检查组成员
组 长:郭宇宁
成 员:专家3人
联络员:王彦,15959680860
四、检查方式
各县(区)随机抽取至少2个项目,将涉访涉诉项目列为必检项目,其中至少1个项目含绿色建筑内容,重点检查绿建(含绿色建材应用)、节能、无障碍等内容。检查组通过座谈交流、实地检查和案卷评查等方式,对照检查内容要求对被检项目进行检查,现场梳理问题清单(详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住建主管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各检查小组联络员对接,联络员名单(详见附件1)、2025年上半年房屋建筑工程预验收台账(详见附件2)及工程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书(详见附件4)请于7月5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科技与设计科邮箱(zzkjysjk@163.com)。
(二)请于7月7日前将上半年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总结书面报送至市住建局科技与设计科邮箱。
(三)每个县(区)检查半天,具体检查顺序由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安排并告知各检查小组联络员。
(四)本次检查抽取的行业检查专家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支付,检查人员的差旅费由市住建局统一承担。
(五)本次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安排从简,减少陪同。
附件:1.联络员名单
2.房屋建筑工程预验收业务办理工作台账
3.2025年度“线下”绿建(节能)工程检查表
4.工程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书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830656919052970004&siteId=5304183451076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