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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质限期整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9 15:16:02 本文标签:有限公司 安徽 安泽 环境 

近期有群众投诉你公司未按照资质标准要求配备专业人员,我局对你公司取得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进行了动态核查,经核查你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人员数量不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要求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若按期完成整改,我局将撤回该通知。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s://zjj.ahsz.gov.cn/zwzx/gsgg/195817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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