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3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情况的通报
信建设计〔2024〕2号
各县区住建局、明港镇城乡建设规划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市2023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共审查205项单体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总建筑面积141.73万㎡。通过审查发现:违反一般条文3755条,违反法律法规条文4条,违反安全条文1条,违反强制性条文0条。
本季度与上季度均没有出现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勘察设计质量上升明显。
二、各专业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勘察专业
1.拟建建筑物周边有地下室,进行天然地基承载力修正时,基础埋深取值应考虑地下室的影响。
2.勘察报告应查明基坑周边建筑物的情况,并评价基坑开挖时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
3.报告应提供正确的拟建建筑物±0.00标高,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计算基础埋深,承载力修正才有依据,基础方案论证才更合理。
4.场地上部为欠固结填土的,采用桩基方案时应考虑负摩阻力。
5.拟建主楼设有裙楼时,应进行差异沉降评价。
6.拟建场地地基土主要为新近填土、软弱土时,应确定为建筑抗震不利地段。
7.拟建建筑物采用天然地基且基底下存在软弱下卧层的,应进行软弱下卧层验算。
8.补充提供①层素填土负摩阻标准值及负摩阻系数,说明单桩承载力估算时①层素填土负摩阻的考虑情况。
9.补充换填施工的注意事项及质量检测要求。
10.地下室抗浮评价中地下室基础埋深有误,且评价有误,请重新评价。
11.控制点与高程引测点在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图未标识。
12.没有按照《勘察委托书》要求对饱和砂土进行液化判别。
13.粉质黏土的状态描述与土工试验成果不符。
14.补充勘探孔封孔情况说明。
15.个别项目勘察报告签字页,缺审定人签字;勘探点一览表、水位一览表、标准贯入试验成果一览表,缺项目负责人签字;土工试验成果报告缺试验负责人签字、缺计量认证章、完成实验室章;缺波速测试报告,缺测试负责人签字;钻孔柱状图,缺项目负责人签字、完成日期。
16.勘察依据技术规范应增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
(二)建筑设计专业
1.节能外保温材料传热系数、蓄热系数、修正系数未按规范标准正确取值进行节能计算设计,存在节能计算报告书、节能备案表与图纸构造做法不一致的情况,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分级未按规范标准分级。
2.总平面图设计深度不符合规定要求,消防车道及转弯半径、消防登高面设计存在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和GB50016-2014(2018年版)要求的问题。
3.防水设计专篇没有依据《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编制,包括标准做法、材料厚度、材料性能等要求。
4.当居室(客房)贴邻电梯井道、设备机房、公共楼梯间、公用盥洗室,公用厕所、公共浴室、公用洗衣房等有噪声或振动的房间时,未按GB55025-2022第2.0.8条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5.室内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上的开口与建筑外墙上的其他相邻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等不符合GB55037-2022第7.1.8条要求。
6.电梯层门耐火完整性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6.3.1条要求。
7.部分消防设计说明未依据GB55037-2022第7.4.7条和GB50016-2014(2018版)第5.5.21条根据疏散人数计算建筑每层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各自总净宽度。
8.墙面硬包燃烧性能等级不满足GB50222-2017第5.2.1-3条。
9.装修改变墙体及门位置破坏原有疏散系统。
10.幕墙承托板与幕墙、建筑外墙之间及承托板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封堵,见GB/T51410-2020第4.0.3-3条。
11.消火栓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或在消火栓箱门表面设置发光标志。
12.未明确改造范围、改造内容及相关技术指标,见GB55022-2021第5.2.1条。
13.空调机房应采用甲级防火门,见GB50016-2014第6.2.7,档案室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4.设计变更取消阳台与客厅门并封闭阳台,应重新计算并复核规划面积及厨房、客厅通风开口有效面积;重新提供节能计算与原设计不符。
15.缺绿色建筑评价表及汇总表,相关证明文件不全,应补充。
16.应明确电梯具有节能运行功能。
17.建筑周围应设置可通行消防车的道路。
18.挤塑板修正系数应按规范取值。
19.应明确楼梯下部及室内外其它净高不大于2m的可进入空间的阻挡措施。
20.建筑地面应有防潮做法。
21.排气道出屋面高度不应小于2.0m。
22.电梯玻璃耐火极限不应小于防火墙耐火极限时间要求。
23.封闭楼梯间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4.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
(三)结构设计专业
1.抗震设防分类不正确,应根据《建筑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223-2008进行确定。
2.楼面板支座负筋采用φ6直径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第9.1.6条1款。
3.部分屋面梁裂缝宽度≥0.20mm不符合《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第3.1.11条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第3.4.5条。
4.建筑场地为抗震不利地段属于《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002-2021第4.1.1条2款时,水平设计地震参数应乘以1.1--1.6增大系数。
5.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第4.4.3条5款,结构设计应明确主要房间荷载取值,结构计算书中活荷载标准值取值应与说明文件中一致。
6.±0.000绝对高程应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第4.4.3条第3款明确。
7.地震作用分项系数不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第4.3.2条。
8.结构设计总说明应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B50016-2014(2018版)第5.1.1条和5.1.2条,应注明建筑物耐火等级和构件的耐火极限值。
9.结构施工图中采用的图集《16G101~103》系列已过期,应采用最图集〈22G101~103〉系列。
10.根据《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476-2019第7.5.8条,抗浮锚杆防应按裂缝控制进行设计。
11.剪力墙边缘构件当其一端为墙或全部为墙时,墙厚200时其箍筋φ@200及墙厚300时其箍筋φ8@200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第6.4.3条1款。
12.结构设计说明中应注明:基坑肥槽回填不应采用砂石等透水性材料回填,应采用不透水性材料回填,防止雨水渗入地下室底板下形成水盆效应。
13.门式刚架屋面雪荷计算时应考虑屋顶天窗、屋顶女儿墙等突出物处的雪荷分布系数,详见《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第4.3.3节。
14.房屋顶层剪力墙、长矩形平面房屋的楼梯间和电梯间剪力墙、端开间纵向剪力墙以及端山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间距应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2.19条要求。
15.采用钢结构建筑,应根据《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第18.1.5条补充说明:钢构件采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保护时,其高强螺栓连接处的涂层厚度不应小于相邻构件的涂料厚度。
16.屋面檩条计算时采取“屋面板能阻止檩条上翼缘受压侧向失稳”“采用构造保证檩条风吸力下翼缘受压侧向失稳”假定,结构图纸应采取相应措施与计算假定相一致。
17.钢梁与柱刚性连接时,柱连接焊缝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8.3.6条。
18.梁图中部分次梁配筋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第9.2.6条1款构造要求。
19.地下室顶板采用大跨度板(≥6m),应考虑楼板内变形影响,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3.6.6条,补充顶板有限元计算并包络设计。
20.采用筏板基础,地下室剪力墙水平筋直径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4.5条。
21.框架梁箍筋直径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第6.3.3条3款。
22.实腹式刚架斜梁的平面外计算长度,应满足《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第7.1.6条。
23.部分钢框架梁腹板宽厚比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表8.3.2。
24.混凝土结构中的普通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满足《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第2.0.10条3款。
25.应根据《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第2.2.2条注明房屋建筑的结构设计工作年限。
26.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满足《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表4.2.2。
27.结构计算书中结构类型与结构设计图纸中不一致,应校核修改。
28.校核梁底部纵向受力钢筋配筋量,应满足计算要求。
29.补充梁裂缝及挠度验算文件,校核梁裂缝及挠度是否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第3.4节。
30.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6.4.4条3款,剪力墙竖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
31.校核梁下部纵筋配筋量,不应小于梁顶纵筋面积的0.3倍。
32.结构计算书不完整,未见图形计算文件,应补充提供。
33.桩基承台承载力计算时,承台底面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桩头嵌入承台内的长度,详见《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2.3条5款。
34.结构计算书不完整,应补充墙柱对基础的局压计算。
35.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附录A。
(四)给排水设计专业
1.中庭环廊没采用快速响应喷头,不符合GB50084-2017第6.1.7.1条要求。
2.屋顶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止回阀没注明需符合GB50015-2019第3.5.7.5的要求。
3.建筑物给水引入管没设水表,不符合GB50015-2019第3.5.16.1条的要求。
4.平面图中灭火器的设置不满足保护面积的要求,不符合GB50140-2005第7.3.1(2)条的要求。3.消火栓箱的装修宜注明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第4.0.2条的要求。
5.消防水箱底与地面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8m。
6.排水系统图中地漏、存水弯直径应注明。
7.化学实验室应设急救水嘴,当化学实验室绐水水嘴的工作压力大于0.02MPa,急救冲洗水嘴的工作压力大于0.01MPa时,应采取减压措施。
8.室外检查井距离建筑物外墙距离应注明,底层超过12m的排水横管应增设通气管。
9.消火栓箱安装方式应明确,若暗装墙体上,消火栓箱背面耐火极限应与墙体一致。
10.配电室应补充灭火器配置。
11.自动喷水系统管道减压孔板应注明使用不锈钢材料制作。
12.采用下垂型喷头的有吊顶房间应明确为非网格、格栅类通透性吊顶。
(五)暖通设计专业
1.设计依据增加《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3年版;《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技术问题解答2023年版》。
2.地下车库采用CO浓度监测时,未注明风机开启、关闭时的浓度值。
3.补充厨房油烟排放浓度限值及油烟去除效率要求,见《餐饮业油烟排放污染标准》DB41/1604-2018第4.2.1条。
4.节能设计表中未明确空调风管保温的热阻值,不满足GB50736-2012附录K.0.4条及11.1.6条。
5.地下车库排烟出口距室外地面应不小于2.5m,且应有消声措施(出口百页尺寸、有效面积也应交代,应按有效面积校核风速)。
6.补风口要注明设在储烟仓下沿以下,见GB51251-2017第4.5.4条。
7.活动挡烟垂壁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
8.碳排放计算分析还应包括建筑固有的碳排放量。
9.各个防烟分区长边数值应和实际距离一致。
10.新风机风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每人15立方/小时,共752座)。
11.设计说明应和一层平面中门厅标示计算面积一致。
12.补充地下楼梯间的排烟设施要求。
13.本层及其他各层对应位置的防烟分区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14.应避免进风,排风短路(水平距离宜大于10m)。
15.公共卫生间应设机械通风措施。
16.建施应在排烟用悬窗旁标注可开启角度,校核实际可开启面积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六)电气设计专业
1.厨房设备未做等电位联结,违反《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第4.6.10条。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未采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2级的耐火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等传输线路未采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2级的铜芯电线电缆,违反《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第12.0.16条。
3.生活饮用水水箱间、给水泵房未设置入侵报警系统等技防、物防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违反《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第3.3.5条。
4.敞开楼梯间作为疏散楼梯间时未设置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13.3.6条5款。
5.一层及屋顶安全出口外侧未设置应急照明设施,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5条IV-6条要求。
6.消防设备配电箱处消防设备电源监控未设置在为重要消防设备供电的双电源切换开关的出线端,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3.3.8.2.2条。
7.消防与平时兼用的双速风机,平时未按普通风机设置保护,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9.2.13.9条。
8.建筑物未进行太阳能光伏发电,违反《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6第5.2.1条。
9.灯具安装高度在2.5米及以下且采用交流低压供电时,未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违反《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第5.3.8条。
10.消防配电线路电压等级超过交流50V以上的消防配电线路在吊顶内或室内接驳时,未采用防火防水接线盒。
11.视频监控系统宜能监视火灾现场。
12.一层安全出口外侧未设置应急照明设施。
13.电梯保护电器的过负荷保护特性曲线与电梯的负荷特性曲线不匹配。
14.应急照明系统配电线路未穿热镀锌管保护。
15.未注明灯具安装高度,如低于2.5米,配出回路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16.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出口、安全出口附近未增设多信息复合标志灯具。
17.办公室照明应在每个门口处设置开关控制。
三、工作要求
1.各勘察设计企业要组织技术人员学习本季度质量通报文件,对照各专业存在的问题认真研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质量控制,防止类似质量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持续加强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学习,不断提高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
2.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信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信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和《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海绵城市专项设计与施工图专项审查的通知》(信建〔2023〕8号),持续做好信阳市海绵城市设计与施工图审查工作。
3.各勘察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按照《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信建设计〔2023〕2号)要求,持续做好我市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工作。
附件:1.信阳市2023年第四季度勘察设计质量汇总表
2.信阳市2023年第四季度勘察设计质量明细表
2024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