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号),根据《合肥市装配式建筑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合建〔2020〕158号),经市相关部门及专家复核,现将2021年度、2022年度合肥市装配式建筑保障性住房奖补资金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城乡建设局提出。对有异议的项目,要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的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方式。
联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产业办电话 62692280 机关纪委监督电话62665576
单位地址:合肥市阜南路51号友谊大厦1203室、609室
附件:2021年度、2022年度合肥市装配式建筑保障性住房奖补资金复核结果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3日
原文地址:https://cxjsj.hefei.gov.cn/zwgk/xxgs/1889380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