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规定,现将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前公开的内容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一)单位名称: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单位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
六、救济渠道.wps
原文地址:http://jsj.zjtz.gov.cn/art/2024/8/7/art_1229044490_394322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