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山东新博建设有限公司7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进行了资质核查。经核查,该公司上述资质均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现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1个月。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10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dyjs.dongying.gov.cn/art/2025/10/30/art_37150_1031727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