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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建厅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5-12-29 21:08:29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青海省 城镇化 座谈会 召开 

12月1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西宁组织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座谈会。会议邀请上海同济城市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裴新生,西北大学教授、西安丝路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范少言,西安建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吴左宾,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总规划师廖坤,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绿色发展所主任马嵩,中国市政华北院北京四公司院长阳烨等省内外专家学者围绕“十五五”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打造青海特色城镇与厅相关处室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安排部署,与会专家就西宁-海东都市圈建设、融入“一带一路”构建青海省城镇格局、融合“四地”建设推动城镇建设、城市体检推动城市更新、绿色市政基础设施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建言献策。与会专家指出,青海省情特殊,生态、文化等资源优势突出,应依托不同的资源禀赋,分类分区分级制定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城镇指引,融合国际旅游目的地、清洁能源、绿色产业等重点领域发展需求,探索建立适合青海城镇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应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率先和重点打造好西宁—海东都市圈,发挥核心作用,制定都市圈一体化发展规划,带动和服务全省发展。应结合“一带一路”倡议、“四地”建设,突出历史文化、生态文化等资源,加强特色城镇和特色风貌塑造,建立“镇区即景区”的理念,完善城镇功能,打造特色风貌样板区,服务城镇旅游和产业发展,探索城镇支撑产业发展的路径和方法。应更新城镇建设理念,预判和研究青藏高原气候变化对未来城镇建设的冲击和影响,在城镇建设中注重“蓝绿灰”市政设施建设,探索打造生态、智慧和融合市政设施,如建设平急两用设施、市政公园等,提高城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应重视气候变化对城镇建设的影响,注重绿色、生态的城镇建造技术,优化城镇市政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制定分类分项的城镇建设、设计和管理标准,推动生态与城镇协同、安全、韧性。应用好城市体检的手段,支撑城市更新工作。应做好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建设,积极争取用好资金和项目支持。

下一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部署,将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转化为工作的成果,全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的美丽城镇,推动好新型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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