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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9 22:10:04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宣城市 印发 全市 

建管函〔2025〕159号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宣城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进一步提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水平,扎实推进2025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开展,根据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建质安〔2025〕8号)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制定了《2025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5年8月25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

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宣城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进一步提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水平,扎实推进2025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开展,根据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建质安〔2025〕8号)等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平台作用,全面加强质量管理,着力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品质,建设人民满意的好房子,为全面推进质量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品质好房 匠心建造

(二)活动时间:2025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采取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实施质量强省、质量强市战略的工作部署。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等方式,大力营造“质量月”活动气氛,增强工程质量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质量意识。

(二)开展多形式交流学习。组织召开全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会议,宣贯省、市“质量月”活动精神,部署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工作。组织全市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系统学习省《“好房子 安徽造”工程质量监督八项措施(试行)》,提升工程质量监督水平和质效。开展标准规范宣贯“进企业”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意识、标准意识,提升工程质量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三)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合第三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检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实施情况,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管控情况,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分户验收制度落实情况,对原材料、实体质量开展监督抽测,严格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保障工程质量。

(四)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整治。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工作部署要求,聚焦隔声、串味、渗漏、开裂等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坚持“去存量、控增量”原则,完善体制机制、突出指导服务、强化监督检查,积极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典型信访案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开展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提升活动。组织召开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会议,邀请专家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等进行再宣贯、再学习。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和观摩,加强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建设,促进检测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组织参加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技能竞赛活动,以比促学、以赛促练,弘扬工匠精神。

(六)开展实事为民服务。印发《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室外排水和道路工程管理的通知》,规范附属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品质。深入推进落实业主开放日制度,组织开展业主开放日观摩活动,发放《住宅工程业主质量查看要点指南》,规范业主开放日活动各阶段开放内容及流程,促进各方责任主体和业主的交流,增加群众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权和参与感。加大住宅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宣传和推广力度,组织开展住宅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座谈和入企业、入小区、入住户调研,收集意见建议,优化保险服务,提升为民保修质量。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和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质量宣传工作的认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紧扣主题,注重实效。各相关单位要将“质量月”活动作为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聚焦当前我市工程质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将活动开展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推动一批质量问题的整改和长效机制的建立,让人民群众享受“质量月”的成果。

(三)梳理总结,及时报送。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和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好属地“质量月”活动相关工作,及时报送特色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总结于9月27日前书面报送至市住建局质监站。(联系人:周浩,联系电话:2616507,邮箱:1216024364@qq.com)

 

原文地址:https://zjj.xuancheng.gov.cn/News/show/1673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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