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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建局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住宅担架电梯设置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9 23:34:51 本文标签:自然资源 济南市 规划局 住宅 

济建发〔2025〕4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相关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住宅设置担架电梯有关要求的通知如下:

一、担架电梯设置要求:

(一)担架电梯设置应符合《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住宅设计标准》(DB37/5323-2025)有关要求;

(二)担架电梯轿厢的尺寸不应小于1300×2100mm。

(三)住宅其他电梯轿厢尺寸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范要求。

二、设计单位在住宅电梯设计时,要严格执行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擅自违反上述规定设计电梯。

三、建设单位应按担架电梯有关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并申请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图审阶段应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四、自2025年10月1日起,在我市市区范围内未取得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合格意见的项目均应按本通知的要求执行,《关于高层住宅设置担架电梯有关要求的通知》(济建发〔2019〕40号)同步失效。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jncc.jinan.gov.cn/art/2025/9/30/art_40602_4790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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