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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关于办理2025年下半年预拌混凝土(砂浆)通行证明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30 01:25:58 本文标签:建设工程 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 昆明市 下半年 

昆明市各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管理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确保我市预拌混凝土(砂浆)平稳有序正常供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办理2025年下半年预拌混凝土(砂浆)通行证明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请有运输需求的企业于2025年7月10日前提交有效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应到2025年12月31日后)、商品混凝土(砂浆)供货合同、厂区正常生产经营情况证明、车辆信息等资料到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五华区人民中路216号丰园大厦B座6楼总工办)现场审核。

(二)市质安总站综合企业申报资料、工地实际情况、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等,出具通行证批复情况证明文件,于2025年7月31日前报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核发入城通行证后将通知企业自行领取。

二、有关要求

(一)报件人应为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办理业务的人员(办理人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提交的所有资料需由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版、电子版各提供一份。企业需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材料,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企业需根据实际供应项目情况,提交路线申请,通行路线为:二环内、二环以外三环以内、三环以外,并按照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继续对昆明市主城区部分区域及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的通告》有关要求,绕行禁行区域。确因供应项目位于禁行区域无法绕行的,请企业提供工地合同,提交禁行区域专线申请。

(三)各企业要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交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文明驾驶,严禁超载超限运输,保障运输安全。

附件:1.申请

2.自检自查报告

3.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信用承诺书及法人授权书

4.申请办理车辆行驶证照片

5.昆明市主城区建设项目明细清单及合同

6.近半年电费及厂区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7.禁行区域专线申请

(联系人及电话:唐昕莹 13608863071,杨祖贤 18088449616)

附件1、申请

附件2、自检自查报告

附件3、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信用承诺书及法人授权书

附件4、申请办理车辆行驶证照片

附件5、昆明市主城区建设项目明细清单及供应合同扫描件

附件6-1、电费消耗统计

附件6-2、电费发票

附件7、禁行区域专线申请及供应合同扫描件

 

原文地址:https://zfjs.km.gov.cn/c/2025-06-24/49924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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