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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建设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2-30 01:44:43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青海省 专家库 省城 绿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升建设科技水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我省实际,组织编制了《青海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建设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城乡建设领域作为用能大户,面临着节能减排、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迫切需求。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建设科技领域的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决策咨询、技术指导、项目评审等方面的作用,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专家库管理办法。通过建立专家库,整合各方专家资源,为青海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建设科技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推动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青海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等。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说明?

(一)《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管理办法》共五章,十六条。主要包括总则,专家入库条件及程序,专家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专家的选取与管理,附则等。

(二)专家库的管理原则。专家库遵循“需求导向、分类管理、权责一致、动态调整”的原则集中统一建设与管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专家库的组成。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具备从事本领域相关工作且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人员组成。

(四)入库专家年龄要求。入库专家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因特殊需要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专家的选取与管理。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选取遵循轮换制,原则上每位专家每年参加评审不超过10次。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专家承担工作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质量规范等方面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四、《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

《管理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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