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本溪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突出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依据《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本溪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年)》编制工作,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示时间
自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20日,共30天。
二、公示地址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意见,邮件及信件请注明“本溪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1、电子邮箱:bxcsgx@163.com
2、邮寄地址:明山区峪明路336号建设大厦城建科,邮编:117000
3、咨询电话:44521047
特此公告。
附件:《本溪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pdf
本溪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征求意见稿).pdf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s://zjj.benxi.gov.cn/publicity/ywgz/tzgg/130316



